2021-08-04 | 文章来源: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稳定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择优引进教师补充到我县农村公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择优引进名额
初中、小学各科教师共50名。
二、遴选、择优引进范围
湘阴县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骨干教师。
三、遴选、择优引进基本条件
1、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审定的公办学校教师编制和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
2、限湘阴户籍(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或其配偶为湘阴户籍或者在湘阴工作,或者本人父母为湘阴县户籍),且自愿服务湘阴县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在湘阴工作期限不得低于5年,服从湘阴教育工作需要和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安排;
3、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发展水平较高,教育教学能力较强,教书育人效果较好;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
四、遴选、择优引进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遴选引进:
1、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含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有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并依规给予了相应处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