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6 | 文章来源:
娄人社函〔2016〕57号
关于做好2016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
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编办《关于2016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的函》(娄编办函〔2016〕66号),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160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做好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情况
此次统一公开引进人才的单位为经批准使用引进高层次人才编制使用计划的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60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统45名,卫生系统88名,民政系统2名,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含娄底卫校)19名,市人防办2名,市电子政务管理办1名,市规划执法支队3名。
二、人才引进工作安排
(一)明确岗位条件
组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人事科长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岗位的基本条件及要求,引进人才岗位条件的设置应与工作职责吻合,不得因人设岗和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条件。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于6月8日前将引进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报送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二)发布引才信息
市人社局将汇总各单位引进人才计划及岗位要求,于2016年6月10日前开始在市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引进人才有关信息。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时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媒体及时发布引进人才信息。
(三)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6年6月16日—7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者应填写《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函报名,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相关网站打印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1寸近期彩照、本人工作学习主要成果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在职人员)进行等现场报名。各单位不得向报名者收取任何费用。
(四)资格审查
7月18日-19日,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照引进人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引才对象。7月20日前,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将应聘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报送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备查。
(五)考试、考核
7月22日—7月26日,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试,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并根据考试成绩从备考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