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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娄底新化县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2017-03-04 | 文章来源:

为缓解我县教师紧缺之急,推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一批应届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成立新化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成员名单如下:(略)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局配合,县纪委、县编办、县财政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教师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名额

(一)招聘名额100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其中:职业中专18名,高中29名,初中5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如报名人数不足时,招聘岗位从城边学校向边远农村学校依次核减。

四、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高中、初中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职业中专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处分、处罚记录。

3.报考普通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职业中专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职业中专须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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