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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新化县职业中专选调教师26人公告

2017-07-31 | 文章来源:

为顺应国家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强劲东风,加速推进我县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行动,确保县职业中专成功创办省级示范性中专,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全县中小学教师智浪开选调一批优秀教师到县职业中专学校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编制许可、学科需要、公平公正、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及学科岗位

计划选调教师26名,具体学科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及规定

(一)学历要求: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旅游服务与管理、体育学科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计算机、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会计岗位的教师只要有会计证。

(二)资历要求:报考者须按相关规定满服务期后方可报名。

(三)其他规定:

1.报考者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学科岗位。

2.体育岗位限男性报考,会计岗位招聘男性1名。

3.报考者被选调到职业中专后,其岗位级别根据县职业中专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调整,按调整后岗位级别重新聘用。

4.被选调教师如暂没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须在三年内自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调离县职业中专学校。

四、选调办法

(一)选调采取面试(业务能力测试和说课)的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成绩并列者,教龄长者优先。但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选调。

(二)对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被选调教师必须严格服从县职业中专学校安排,在县职业中专服务期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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