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5 | 文章来源:
经政府同意,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市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其中,教育系统农村学校小学教师14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本公告在湖南省人才网和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相关媒体网站发布。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公开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考试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招聘计划、岗位条件、编制性质及服务期限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合同聘用制。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冷水江市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报考小学教师的考生按小学普师岗位统一报名,聘用时,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详见附件2)。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正常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等招聘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情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因犯错误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4、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冷水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特岗教师;
6、现役军人;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8、聘用后与事业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