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6 | 文章来源: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目标,缓解我县学校教师紧缺之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充实学校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工作在新化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人才办、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引进原则
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资格符合、公正公平、择优选用的原则。
三、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教育人才共计285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引进人才的范围和对象
此次人才引进面向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对象。
五、人才引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处分、处罚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教育教学等工作。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满足各具体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