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 | 文章来源:
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确保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市教师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定校定岗或自主选岗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和幼儿园教师共162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招聘高中教师52名,职业中专教师2名,初中教师32名,小学教师71名,幼儿园教师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幼儿园体育和幼师岗位年龄28周岁以下(1990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等级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