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7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经校务会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道德品质优秀,学习成绩优良;
2、热心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相应职业素养与技能,服从工作安排;
3、中共党员;
4、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5、高水平大学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毕业(截至2017年7月31日前)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本科阶段需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8岁(截止到报名结束日期);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招聘名额
共8人,其中女生不超过2人。
五、招聘性质
录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方案于2017年5月27日—6月9日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自招聘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9日17:00止。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网站下载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如实填写《长沙理工大学辅导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压缩发送至邮箱:(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