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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沙市岳麓区公开选聘中小学名特优教师17人公告

2016-04-29 | 文章来源:岳麓区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为了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和名师工程,全面提升岳麓教育品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中小学名特优教师17名。为了认真做好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坚持德才兼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共公开选聘中小学名特优教师17名,分岗位组织选聘,具体岗位及职数如下:

岗位

初中语文

初中数学

初中英语

初中物理

初中历史

初中政治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英语

小学音乐

职数

3

2

2

1

1

1

2

2

2

1

三、报考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

2.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最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3.具备相应层次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 计算机应用能力达省一级水平或取得了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的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不作要求)。

5.语文、英语、音乐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6. 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达CET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7.年龄在42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年龄放宽5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其他条件

在全日制中小学校担任与选聘岗位一致教学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8月1日)的在职教师,并具有以下资历之一:

(1)省特级教师;

(2)近五年地市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3)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

(4)近五年经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5)近五年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或评选(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现场教学设计、现场解题、专业技能等)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6)现工作于省示范性中学及主办中学,并在该学校工作期间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班教学经历或所带班级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先进班级;

(7)近五年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评优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聘用人员管理

此次聘用的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列入岳麓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五、选聘程序和方式

1.发布公告

4月29日通过岳麓区政府网(http://www.yuelu.gov.cn/)、长沙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csedu.gov.cn/)、岳麓教育信息网(http://www.yljy.com/)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6月21日—6月22日(共两天)

上午9:30—12:00 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岳麓区政府机关大院8栋4楼),联系电话:88999309。

(4)报名要求:报名时,要求报名者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英语水平等级证书(限报考英语岗位考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区(县)级教育行政主管人事部门提供的任教(职)经历证明及岗位条件相关材料、一寸近期彩照3张。报考人员提供各类证件、材料、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合格填写《报名表》,当场领取试教(含面试)准考证。

(6)每个聘用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减少选聘计划数。考生参加试教(含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试教(含面试)

(1)试教(含面试)时间:6月26日(星期日)

(2)面试和试教同时进行。面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状况;试教主要测试考生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

(3)试教(含面试)地点和具体要求于6月23日在岳麓教育信息网公布。未按时参加试教(含面试)人员取消试教(含面试)资格。

(4)试教(含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教80分、面试20分,当场公布成绩。试教(含面试)总分85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根据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成绩相等时,按试教成绩高低确定,如合格线以上考生人数达不到选聘计划数时,则相应调整选聘计划数。试教(含面试)成绩可登录岳麓教育信息网查询,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岳麓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替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及聘用资格,由此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试教(含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成绩相等时,按试教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结果、考察对象名单在岳麓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5.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提交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由此出现岗位空缺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试教(含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成绩相等时,则以试教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6.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岳麓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考生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现因社会诈骗现象较多,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不明短信、电话,谨防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岳麓教育信息网(http://www.yljy.com/)通知为准。

本方案由岳麓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731-88999309

监督电话: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纪委(监察室)0731-88999274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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