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8 | 文章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笔试成绩相同者,则按专业知识成绩确定排序)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1.体检时间:2021年8月22日(星期日)
2.集合时间及地点:体检日早上6:30前在衡阳市中心医院华新院区(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31号)住院部前坪集合。超过7:0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所有体检对象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必须均为绿色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当日前14天内曾到达或途径中风险或高风险地区的、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必须在体检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色或红色的考生,要在8月20日前主动向招聘办报备,不参加本次集中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再另行通知。
2.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且佩戴好,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于体检日早上6:30前到达衡阳市中心医院华新院区住院部前坪集合,接受体温测量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除身份确认、项目检查、用餐等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体检费用自理,每人准备体检费700元左右(医院只接受现金缴费,每名考生至少准备100元零钱,如需加检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前按标准统一收取。
4.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8时后不再进食,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体检当日必须空腹(不吃早餐)参加,在采血、B超做完以后,由医院统一安排吃早餐;已怀孕和月经期的考生要提前告知带队的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怀孕者还需提供医院怀孕检测报告单。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体检时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对象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遵守体检纪律。体检前,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关机并上交工作人员;体检过程中,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体检对象的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
6.体检时,考生统一使用代码制,考生只能报自己的代码,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考生只填写体检表上第一页的个人病史,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考生本人一律不得填写,待体检完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
7.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需经工作人员审核,无现场复查项目后方可离开。当日体检结束后,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体检当日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工作人员会及时与考生电话联系。
8.不按规定时间或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拒绝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作出相应处理。
9.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体检疫情防控要求参照湖南省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考生近期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入场时提供体检日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体检机构后,考生出现体温异常(体温≥37.3℃)或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等异常情况,考生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附:《衡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对象名单》
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