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1 | 文章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
按照《衡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招聘程序"第二条第3款"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未达到此规定比例,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的规定,根据我县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情况,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部分招聘岗位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衡东县第五中学高中地理、衡东县第五中学高中数学、衡东县第八中学高中数学、衡东县第六中学初中心理健康、高湖镇红桥学校初中数学、白莲尚德学校初中心理健康、南湾乡南湾学校初中语文等7个招聘岗位,开考比例降低至1:2。
2.衡东县特教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岗位核减2个招聘计划。
3.草市镇高塘中学初中地理、南湾乡南湾学校初中物理、吴集镇德圳学校初中物理、高湖镇红桥学校初中心理健康等4个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