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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7-11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苏仙区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苏仙区中职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2024年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1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s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招聘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11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在编在岗一年及以上的教师在本公告发布时须教师资格证注册合格。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舞蹈教师岗位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职舞蹈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除人事关系,终止聘任合同。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7)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未取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2024年8月31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苏仙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试的有效证件。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郴江路29号(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郴江路29号。市内乘1、16、21、33、51、59、69、103、105路公交车均可达)。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专业目录》(附件3),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聘考试相同科目全体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才能入围面试。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19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在7月21日17:00前到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一楼会议室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未按时前往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7月21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资格审查内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进行装订:

  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好的《2024年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4);

  ④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验证明(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站“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打印);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

  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5)。截至资格审查结束时,无法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

  ⑦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应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同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缴费查询中截图打印)。

  ⑧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⑨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⑩提供同底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电子照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张三431003202407110000.jpg”。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如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结束之后。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组织。笔试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监督,苏仙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成绩公布。2024年8月上旬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监督,苏仙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相关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采用试教(上微型课,不安排学生)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长为30分钟,试教时长为10分钟。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或调往其他事业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招聘考务咨询:

  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咨询电话:0735-2877051

  苏仙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35-2473513

  2. 招聘程序咨询: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35-2890097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苏仙区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8602。

  附件:

  1.2024年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2024年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4.学生基本情况证明.doc

  5.同意报考证明.doc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7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762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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