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0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冬季临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区高中、城区初中、乡镇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共300名, 其中第一类(2017年11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100名;第二类(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临武县人民政府网()。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要求见附件《2017年冬季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第一类和第二类)。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第一类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取得;第二类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4)2018年大专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毕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证明为准。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以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证明为准。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7年冬季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第一类和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