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3 | 文章来源:
根据我县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县编委会同意,决定2015年面向多县农村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小学教师74名、城区初中教师5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1.小学教师
2.初中教师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择聘的原则。
三、选聘范围与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多县农村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聘(岗位设置在高中的教师除外)。
1.小学教师。面向岗位设置在小学的教师进行选聘,岗位设置在初中但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在小学任教或支教的教师可以报名参加选聘;
2.初中教师。面向岗位设置在初中的教师进行选聘。
(二)基本条件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三)学历条件
1. 应聘小学教师需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且有小学(含)以上教师资格证;
2. 应聘初中教师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且有初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科目要求专业对口或与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若专业不对口,则须须是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在此专业岗位上教学;
3.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和进修学校附小体育教师专业方向须须是足球,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体育教师专业方向须须是篮球。
(四)资历条件
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截止2015年8月31日,服务满5年(含)以上。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
(五)奖励加分
1.近三年内(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为的每次加1分。
2.现在办学规模仅为三年级(含)以下村小任教的教师每年加0.2分;现在边远山区(关溪乡、平和乡、莽山乡、乡镇撤并前的新华乡)任教的的教师每年加0.2分。在上述四个乡镇办学规模仅为三年级(含)以下村小任教的教师每年加0.4分。该项加分计算为连续年限,中间间断不累加。
以上奖励加分计入笔试、面试后的综合成绩。
(六)其它要求
1. 参加教师选聘对象需本人申请,申请中注明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所任教年级、科目(符合奖励加分第2条的需特别注明任教具体学校及年限),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校长签署意见及签名后方能办理报考手续。
2. 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报考。
3. 岗位聘用情况。录聘后按各学校剩余岗位重新确定岗位级别,享受新岗位工资待遇(除县思源实验学校、县承启红军学校有少量的中级职称岗位,其它学校均没有中、高级职称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5年8月11日,通过各种媒体公布选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