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1 |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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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2016年安仁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4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43名,其中教师类岗位133名,医疗、医技和护理类岗位69名,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4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6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30周岁以下要求1985年4月12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在1980年4月12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6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