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3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7]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核准,2018年桂阳县普通高中学校拟直赴湖南师范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4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
桂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高校就业招聘网站。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桂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5.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6.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专业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