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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郴州汝城县招聘教师308人公告

2021-05-08 | 文章来源:

2021湖南郴州汝城县招聘教师308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7:30,笔试时间:5月30日,以下是湖南教师招聘网为您提供的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1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30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30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90年5月8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5年5月8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0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增补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 由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报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6)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5月8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汝城县特岗教师及在编教职工;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在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自行下载相关专业目录,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报名网址: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7:30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自行到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政治、高中语文、高中数学岗位属我县教育紧缺专业岗位,经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郴州市人社局批准同意不设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本次招聘考试相同试题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70%的不予聘用。

(6)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9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0日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7:30到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5月21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小学、初中、高中、职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共用一套试题;幼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幼师》,一套试题。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考试后15天左右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汝城县教育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不设开考比例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本次招聘考试相同试题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打印的《2021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如2021年上半年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将教师资格证交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查验,逾期不予聘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报考岗位、专业及姓名);④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⑤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

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⑥报考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岗位计划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递补人员名单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和汝城县教育局对资格审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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