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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湘潭经开区招聘教师28人公告(带编)

2022-01-17 | 文章来源:湘潭市教育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为优化湘潭经开区教师、卫生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名,医卫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共计招聘33人,其中,小学教师8人,高中教师20人,医卫人员5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湘潭经开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和医卫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资格条件《湘潭经开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和医卫人员岗位表》(附件1)。

3.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按所学专业报考的,如所学专业已列入 “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岗位“学历所对应的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 “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5.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 2019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免费师范生、特岗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特岗全科医生等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湘潭经开区范围内的在编教师和医卫人员。

四、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经开区网站(网址:)公布,公告发布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同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站(网址:)公布。

【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体检公告、考察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8日9:00—5月23日17:00。

>>>【5月18日】2019湖南湘潭经开区招聘教师报名入口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人员请登录湘潭经开区网站(网址:)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本次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对照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4.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6月1日上午9:00。考生笔试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证件,考生须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5月30日】2019湖南湘潭经开区招聘教师准考证打印入口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时量:120分钟。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专业知识占70%和综合知识占30%合成笔试总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主要涵盖行业法律法规、岗位相关综合知识等内容。

4.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查询定于2019年6月10日。考生可登陆湘潭经开区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最高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下同)从理想分数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2.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教师岗位: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完整的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教师资格已确认盖章的证明);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附件3);⑥笔试准考证;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⑧获奖或符合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

医卫岗位: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完整的就业推荐表);③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④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附件3);⑤笔试准考证。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理想分数到低分递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面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1:3比例的,降低至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于面试前公布。《面试公告》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按抽签顺序确定面试顺序。教师岗位为上微型课(试教),医卫岗位为口述答题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4.面试成绩为100分。

5.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理想分数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核时如资料不符,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和湘潭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区党工委会议审定,报市人社局备案,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小学教师岗位由主管部门调剂分配,按综合成绩从理想分数到低分的次序由聘用人员本人自主选择分配单位。

五、聘用管理

1.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编在岗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经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0731—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经开区监察局(举报电话)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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