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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含教师岗5人)公告

2023-09-17 | 文章来源:耒阳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助推耒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12人(其中教育系统5人,卫健系统5人,住建系统2人)。具体用人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耒阳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

      符合《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人才和我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

        三、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发布的人才引进需求目录为准。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体检合格。 

  (四)报考教师岗位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可以报考,但必须在聘用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

   (五)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耒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耒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耒阳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8:00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人员,请登录耒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报名。报考网址及其他信息详见报名须知(附件2)

报考人员应上传的资料为:

(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2)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等原件扫描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附件3)。

(4)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文件用身份证号码命名)。

(5)耒阳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4)。

(6)耒阳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5)。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原则上不可改报,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报名信息及资料不完整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1.网上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已报名考生可在2023年10月11日8:00-13日24:00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补充相关资料,如对报考资格及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用人单位电话进行咨询。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过程,考生所提供相关资料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现场资格复审。考试考核前一天,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用人单位以现场确认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复审结果当场确认,考试考核通知单当场发放。考生凭考试考核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考核,通知单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考核。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的复印件;②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④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附件3);⑤耒阳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4);⑥耒阳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5),具体要求详见《耒阳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须知》(附件2)。

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博士研究生的引进实行随报随审、随谈随签,具体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的方式。

按照集中组织、分类分块的模式组织考试。

(1)面谈(考核)。博士研究生的引进,采取面谈(考核)方式进行,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面试。教育系统引进的岗位,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卫健系统引进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专业实践能力为主,口述作答)方式进行,由市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住建系统引进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具体组织实施。

2.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安排。考试考核安排在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的次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设置8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4.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将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布。

5.在考试考核结束后、体检程序启动前,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2.体检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编办、人社、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共同参与。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召开党委(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报送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召集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市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引进对象,并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引进对象公示后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对象,由市委人才办下发书面批复通知书,用人单位凭批复通知书,到市人社局为引进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到相关部门直接办理入编、岗位聘用、待遇申报等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列为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学士生可享受每人每月800元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视情况享受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政策按《耒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耒人才办通〔2022〕2号)执行(政策查询网址:http://www.leiyang.gov.cn/xxgk/szfxxgkml/rsxx/zkgg/20230916/i3100632.html)。引进对象如已经过衡阳市委人才办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其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的标准及享受年限按照《耒阳市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实施办法》(耒人才办发〔2023〕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政策查询网址:http://www.leiyang.gov.cn/xxgk/szfxxgkml/rsxx/zkgg/20230916/i3100636.html)。

  (三)职称岗位聘任。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

 以上待遇只限于本次人才引进人员。

 六、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引进对象须在用人单位最低连续服务5年以上,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市委人才办召集相关部门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耒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耒阳市委组织部                 0734-4352803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4-4688838  

耒阳市教育局                            0734-4320590 

耒阳市卫生健康局                     0734-4355501

耒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0734-4332486

      附件1:耒阳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

      附件2:耒阳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考须知

      附件3:耒阳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在编在岗人员相关证明

      附件4:耒阳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5:耒阳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中共耒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leiyang.gov.cn/xxgk/szfxxgkml/tzgg/20230915/i3100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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