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9 | 文章来源:湖南文理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于1958年创办的常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原常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常德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常德师范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2003年更为现名,先后汇集了湖南农学院常德分院、常德教育学院、常德市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常德艺术学校各自学科专业优势,至今已有65年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学校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2017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被确认为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18年高水平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平安建设示范校”“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等。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硕士研究生层次),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本次招聘岗位7个,招聘计划8个,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计划数及要求如下:
注:表中“30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3月20日。
报名方式:请登录人事处网上招聘系统(http://www.huas.edu.cn:8911/),按以下步骤完成报名:用户注册→用户登录→选择岗位分类(本次岗位类别为“非编”)→选择相应岗位→填写简历→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必须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含留学认证,往届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等。特别提醒:未完整提供上述附件材料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2.打印准考证: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3.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按专业特点分别采取笔试、技能展示或实验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试讲人员,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等。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试讲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心理测试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咨询电话:0736-7186625,13762681381周老师(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监督电话:0736-7186028(纪检监察处)湖南文理学院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