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4 | 文章来源:湘潭市教育局
根据《湘潭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通过网上申报、体检合格、网上确认、准入查询,初审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公安局无犯罪记录情况审查等工作程序,经研究,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张正明等139人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郝金锋等12人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周阳照等3人的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公布我局本批次准予行政许可信息(见附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是持证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将用于申请人入职、从业、晋升等手续的正常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存档;教师资格证书须持证人妥善保管并合法使用。
本批次被许可人的教师资格法定凭证即日发放。其中,146件由湘潭政务服务专递免费寄达,被许可人须保持收件手机号码畅通;8件由被许可人出示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时间:2022年11月30日前的工作日;领取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68号湘潭市教育局707室;联系人:李霜文;联系电话:0731—53585513。
附件:2022年下半年湘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准予行政许可信息表
湘潭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