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8 | 文章来源:
中小学教师为初级教师。
二级教师:
1.熟练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胜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良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方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所教学科常用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良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试用期满1年并经考核合格;或者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小学、初中教师2年以上;或者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从事小学教师教学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