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材料准备须知
在北京确认教师资格面试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考生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考生身份证原件)。最多只能委托两个人作为代理人。
(2)户籍和居住地证明
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和失业人员)应提供考生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提供本人户籍页原件,提交本人户籍页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和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已办理电子居住证的,可使用“北京通”app动态调取并向审核人员展示电子居住证;或提供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并加盖专用户口印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表》原件,提交复印件。电子居住证办理方式请登录“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https://jzz.gaj.beijing.gov.cn/)。
非全日制高校各类学生应提供本人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研究生、本科生应提供与本市户籍社会人员相同的材料。
在本市居住生活并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港澳居民,应提供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台湾省居民应提供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台湾省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期为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在京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所在单位或部队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要看单位或单位的规定,证明要明确注明申请人所属单位或在京单位。
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高三及以上年级,研究生和正在读大学的学生,不需要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3)学历和学籍证明等。
持有2002年以后在高校学生毕业证书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和从Xuexin.com(https://www . chsi . com . cn/)下载打印的毕业证书电子登记表。
持有2002年以前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人员,或2002年以后未在高校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注册的人员,或持有除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以外的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 应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茂大厦C3座,电话:010-67410388)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省或国外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者,须有留学服务中心的证明。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持有中等师范学校、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全日制大专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研究生、本科生应提供在读阶段的学籍网上验证报告。如果“学籍网上核实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经过期,还需要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在读)证明。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面试考试的,应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提交复印件。
(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