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8 | 文章来源:
根据《新疆教育厅关于2021年上半年教育心理考试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新疆自治区计划于2021年下半年启动教师资格考试。2021年上半年教育学、心理学的课程考试为最后一次普考,2021年下半年教育学、心理学的一门课程考试或一门课程考试成绩为
教师资格证考试统一考试科目: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中教师、普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考试暂由各省(区、市)自行设置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