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基本条件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过程称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1。资格。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含笔试、面试)或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承认教师资格的政策。4.体检合格。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上述五个条件的详细情况如下:
(一)具有合格的学历
根据规定,各类教师的资格条件如下:
1.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视为不合格;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视为不合格;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毕业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有特殊技能者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历可适当放宽。该规定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教师资格;
6.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学士学位。
注:部分参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国考”)改革的省份提高了幼儿园、小学、初中等各类教师的资格要求。所以在这些省份,资格标准是以本省国考改革的文件或公告为准的。
在校期间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按照当地通知或公告的要求申请认定。
(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二级(含)以上,其中汉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得低于二级、一级,语音教师不得低于一级、二级,方言复杂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普通话的相关政策可登陆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www.cltt.org)查询。普通话测试站,请到各认可机构的网站,或者找到当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网站。
(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政策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国考,其中内蒙古、新疆、西藏(自2021年下半年起加入国考)。
国考省份政策
国考相关政策及考试安排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请参考改革文件、实施细则、政策解答等。本省对原省级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和过渡办法。
在某省国考中,该省国考前录取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含全日制师范硕士,简称“师范生”)是否继续执行师范生直接认定政策,以该省国考改革文件或公告为准。除另有规定外,仍执行普改前招收的师范生直接认定政策,前提是申请认定的教学学科与其所学师范专业相同。
(四)体检合格
体检应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各地下发的当年认定通知中,体检医院、体检要求等。将被解释。
体检的标准、方法和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您需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盖章;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填封。必要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更加详细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