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8 | 文章来源:
《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地或者拟任教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申请时以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其他要求同社工。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教师资格认证申请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或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2寸免冠半身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