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合格后怎么认定,教资考试合格后还要哪些材料认定教师资格
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需提供以下材料,方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户口簿或居住证(仅适用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已通过系统验证者无需提交)。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原件。国内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如确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需提供现场考试验证获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其中,学校所在的市级以上医院应当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6)《个人承诺书》(申请人从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字拍照后,在填写申请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七)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与其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直接认定,须提交相应学术水平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教育实践成果的资格证书、毕业生花名册、录取花名册及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
(8)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时,须提交考试中心统一制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申请人可网上下载打印,系统可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
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第一项材料及原始凭证除外)应按顺序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