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一、考试对象:
(一)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
(2)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专科生和经重庆市教委审批的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专科生和经重庆市教委审批的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可凭毕业证书按相关程序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必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学历,才有资格参加考试。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仅限居住证)在重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重庆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经重庆市教委审批,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取消教学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满足教师工作的身体条件。
(2)学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有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的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