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可以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吗,应届毕业生如何认定教师资格
《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地或者拟任教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申请时以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其他要求同社工。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教师的资格条件如下:
《教师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具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如下所示:
(1)思想道德状况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通过申请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思想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学校评优。
(2)学历
《教师法》规定了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不合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研究生或者本科学历;成人教育教师的任职资格应当与成人教育的层次和类别相适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具有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须修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与评价等辅修课程,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