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7 | 文章来源:
广东省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如下:
(1)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在广东有人事(劳动)关系。
4.达到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学生、毕业年度全日制专科生和广东省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五年有效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类专业,执行所在省份师范生相应政策。
(2)豁免条件:
1.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学硕士(博士),可直接申请其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园师范生、全日制师范院校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博士)学生,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2.根据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在外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及以上的考生,在有效期内,只要符合我省条件,均可免试其合格科目。
(3)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违纪作弊的,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