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7 | 文章来源:
天津市教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以下是申请天津市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参加考试时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注:天津市居住证只能是卡式居住证,其他任何收据或证明无效;报名时只能选择天津户籍或天津居住证中的一项。)
6.位于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可凭学籍网上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注册就读证明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允许报考。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大专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大专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还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者中级技术工人的专业技术资格。
7.申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持有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名的电子证书。
8.根据《中共中央台湾省工作办公室书记处办公厅、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管理部关于港澳台居民在Mainland China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办〔2019〕1号)精神,港澳台居民可考香港、 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五年,报名参加我市教师资格考试。
9.根据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专业毕业学位,不能作为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资格。
10.被取消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注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报名。教师资格考试作弊行为,依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3号)执行。
三、根据《关于印发: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关于推进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以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考生可以咨询所在学校的相关政策,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确认,缴费完毕,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