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7 | 文章来源: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现状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可升一年级以上”);
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必须在其高职最后一年);
③任何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
学习形式不是“普通全日制”,成绩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不具备报考资格。
4.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有效期为五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参加考试。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以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学历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符合下列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教师资格,师范毕业生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毕业生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师范毕业生必须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毕业生必须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文化课、专业课),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取消教学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