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4 | 文章来源:娄星区教育局
为确保2023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 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
1.娄星区户籍人员;
2.持有娄星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人员;
3.娄星区行政区域内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娄星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娄底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娄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3.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本认定公告规定时间内在本区域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 2023年6月12日08:00至6月30日17:00,
第二批次 2023年10月7日08:00至10月20日17:00。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①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完成认定机构的选择:
符合本公告第二项“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人员,选择认定机构为“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②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现场确认点的选择:在娄星区行政区域内,下设“娄星区教育局”一个确认点。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上学段和学科一致。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和任教学段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本机构本年度第一批次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如下,第二批次另行公告。
①确认时间:
2023年7月3日-7月7日;
②确认地点:娄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区教育局”窗口,地址是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西街与金星路交接处(娄底四中正对面)。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③两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人出具由体检医院提供的体检凭证,体检得出结论后由医院提交体检表至本认定机构)。
娄星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如下:
体检地点:娄底市娄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娄星区湘阳街735号)。
体检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7日
联系电话:13786865623(体检提前预约,不超过200人/天,当天预约人满,顺延一天预约,凡未预约者当天不受理体检。)
⑦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学历证书网上校验不通过的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或在籍学习证明。
3.证书颁发
本认定机构本年度第一批次认定结论在7月28日前作出,并将于认定结论作出后在娄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ouxing.gov.cn/)上公示认定结果,请申请人及时登录查询,并按公示公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需提供邮寄服务的申请人,请在区政务中心受理窗口详细填写本人常住地址和常用电话。如以学籍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后再选择邮寄服务,现场确认时无法提供的,应在本机构作出认定结论前,向本认定机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认定通过。因联系电话错误、停机、换号、拒收短信等导致错过证书领取时间,或地址更换导致邮寄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不能送达本人,责任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如有政策上的疑问,可拨打娄星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38-8513635。
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2023年 4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louxing.gov.cn/louxing/gzjg/zfgzbm/qjyj/wjtz02/202304/5fc9a6bcb01243d681bf82a6f8a53b6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