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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常宁市职业中专教师选聘6人公告

2017-07-26 | 文章来源:

根据《常宁市教育局2017年暑期城区学校教师选聘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我校教师选聘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下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郝绍华

副组长: 陈海涛

成 员: 谭楚荣、刘明华、刘国生

二)工作小组

组 长:陈海涛

副组长: 谢朝卫

成 员: 欧 岑、各处室主任、相关学科教研组长

二、 选聘计划(附件)

三、 选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2.专业对口原则

四、选聘条件

1.本市在编教师(含2014年的我市特岗教师),2015、2016、2017年的我市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我校教师选聘。

2.国家任务对口专业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

4.年龄35周岁以下。

5.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语文教师要求:能撰写材料。

四、选聘程序

1.上报方案及发布选聘信息。

在常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报名

时间:7月28日—8月5日 下午6:00

地点:常宁市职业中专办公室(教研楼三楼)

要求:凭原单位意见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及两张照片。

联系电话:陈校长:

3.资格审查

交验学历证、高中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签署“同意参考”或“同意调出”意见表

4.笔试

时间:8月6日9:00-11:00

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

5.试教

时间:8月6日下午

6.公示及汇总上报:参加试教人员按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计入总分。教师选聘实行“三榜定案”,即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试教人员名单、试教成绩、综合总成绩及排名。被选聘的教师由我校统一上报教育局,经教育局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常宁市职业中专教师选聘方案

点击下载>>>

常宁市职业中专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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