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7 | 文章来源:
为促进我校均衡发展,确保教师有序流动,根据常教字[201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师需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工作需要与编制情况相结合原则;
3、专业对口原则;
4、向长期在农村学校工作、家庭有实际困难的教师适当倾斜原则。
二、选聘计划(附件)
三、选聘领导小组
组长:李昌运
副组长:王端生、夏明静、管少仁、刘璧华
组员:熊卫明、肖志雄、谢新训、姚孝晖、罗胜利、贺先玉、李淑冰
四、选聘条件
1、本市在编教师(含2014年的我市特岗教师),2015、2016年、2017年的我市特岗教师因政策原因不允许参加我校此次教师选聘。
2、在农村学校工作一定年限。新进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一周年以上(含一年)。
3、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所需学历和教师资格且专业对口。
4、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暂时不得流向城区学校的对象,不得参加本次城区教师选聘。
五、选聘时间、步骤、方式
1、报名时间:7月27日-8月5日
2、报名地点:常宁市水口山高级中学办公室
3、联系人:熊老师
李老师
4、笔试和试教时间:8月6日
六、选聘手续办理程序
1、签署意见。参加我校选聘的教师,必须经所在学校和所属中心学校签署“同意参考”或“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参加考试。
2、报名。凭原单位意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其他相关证件到组考单位报名。
3、资格审查。办公室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试教)。由我校自主组织,上午笔试,下午试教。
5、公示。及时将笔试和考试成绩公示。
6、汇总。将选聘结果和签署的意见表汇总,于8月21日前呈报到教育局人事股410室,由教育局批准。
七、要求
1、严格遵守选聘计划、程序和方式,不突破计划,不违背选聘程序。
2、选聘工作实行阳光行动,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追究责任。
原标题:2017年暑期常宁市水口山高级中学(常宁三中)教师选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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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水口山高级中学(常宁三中)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