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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郴州桂东县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教师6人公告

2018-09-29 | 文章来源: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中央银龄讲学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8〕2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经省教育厅核准,2018年桂东县实施中央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桂东县实施中央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计划招聘教师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桂东县2018年实施中央银龄讲学计划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资格条件。

申请中央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三、岗位职责。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名时,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县级医院以上的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鼓励考核合格的讲学教师连续讲学,讲学教师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讲学教师应协议期满前提前2个月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四、招募程序和办法

招募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择岗、公示、招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专业技术任职职格证、本人近六个月体检报告(县级医院以上)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17:30。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名职位。

(2)报名人员对招募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名人员直接咨询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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