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0 | 文章来源:
为充实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转发中组部 人社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单位及职数(附件)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
4、普通全日制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取得学前教育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祁东户籍或在祁东县从事幼儿园幼师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正在接受纪检、司法机关处分或处罚的和审查尚未结案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祁东县新闻网、祁东县党政门户网和祁东县教育局一楼阳光服务大厅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2017年9月8日-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地点:祁东县教育局一楼阳光服务大厅。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现场填写报名表,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作为志愿。
(2)招聘职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为1︰2开考。
(3)近期免冠同底彩照4张;
(4)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学前教育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2017年8月31日前须提交毕业证及学前教育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逾期未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
县纪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资格审查组对所有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和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