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3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须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要求。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一览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