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9 | 文章来源:
衡阳市八中是省级示范性高中、中国百强中学、中国百所特色高中、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学校办学理念先进,文化底蕴深厚,教学质量上乘,教学设施一流,建设布局合理,是一所享誉省内外的美丽学校。为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德艺双馨的师资队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学校现面向部分高校招聘普通高中教师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语文2人、数学2人、物理2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9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18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2、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具有较扎实的学科理论水平和良好的专业实践能力。
(3)2018年6月30日前应取得以下证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证书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以上。
(4)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8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或留级处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