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7 | 文章来源: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南华大学党委领导下进行,由校人力资源处具体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所有应聘者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且需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聘用办法
在事业编制内进行聘用,并到湖南省编办和湖南省人社厅办理相关备案考编手续。
五、招聘专业、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见附件)
招聘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为准。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9日(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个人简介、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人事科报名。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者将报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