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9 | 文章来源:
衡阳市政府机关一幼儿园、机关二幼儿园系市政府办归口管理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办系统幼儿园工作需要,现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序号 |
职位名称 | 招聘单位及人数 | 性别 | 年龄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 | 岗位工作经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
一 | 幼儿教师 | 市政府机关一幼儿园4名 | 不限 | 35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大专 | 不限 | 具有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近三年内具有连续两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 | 应聘者须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 |
市政府机关二幼儿园4名 | |||||||||
二 | 体育教师 | 市政府机关一幼儿园1名 | 男 | 30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 | 体育类或体育学类 | 具有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 ||
市政府机关二幼儿园1名 |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