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7 | 文章来源:
中共衡阳市委党校是中共衡阳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负责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等。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7名教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党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中共衡阳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吃苦耐劳,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所需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
5、近二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见附件2:中共衡阳市委党校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日报》和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市委党校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进行,报考人员将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发至招聘专用邮箱()。报名时间:2018年5月1日—2018年5 月25日(节假日不接受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三)资格审查
党校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每个专业报考比例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