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 2019年永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教师400名,其中普通高中专业教师59名,职中专业教师10名,初中阶段专业教师111名,小学阶段专业教师175名,小学农村村小专业教师30名,幼儿教育专业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和农村村小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9日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园林、机电、播音主持、心理辅导等岗位,暂不受教师资格证的限制,但在聘用后两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认定。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
(6)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到永兴县城区学校工作的需服务5年以上(含5年),被聘用到永兴县农村学校工作的需服务3年以上(含3年)。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