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 | 文章来源: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稳步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19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130名(职中教师8人、中小学教师120人、幼儿教师2人),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即198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即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的,即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证明。
(3)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报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生报考的岗位必须同本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一致(小学教师资格未注明专业的,可报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注明专业的只限报专业对应的岗位);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9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2019年8月31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止2019年8月31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苏仙区在编工作人员,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