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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郴州苏仙区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招聘教师20人公告

2019-05-09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19年苏仙区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苏仙区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苏仙区政府门户网()。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报名费。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5月29日上午8:30—12:00,湘南学院招聘会现场。

5月29日下午14:30—18:00,苏仙区行政中心三楼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

5月30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苏仙区行政中心三楼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

3.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此《准考证》须留存至选岗结束后)。

4.报名联系人。罗君华(电话:),曹海宾(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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