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4 | 文章来源:
2019年郴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市直学校工作人员69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9年郴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郴州市教育局官网()。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所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2)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要求。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7)。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提出书面意见,报市教育局研究认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其他条件。岗位要求的从事工作经历、教师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