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2 | 文章来源:
原标题:2019年桂阳县乡镇学校公开招聘 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7]17号)、《关于市城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调度会的会议纪要》(郴阅[2018]12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乡镇学校急需紧缺教师问题,经桂阳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19年桂阳县直接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招聘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100名安排到乡镇学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0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招聘各环节信息指定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8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专业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