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8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需求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南华大学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专业、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计划22名,其中辅导员岗位10名,管理岗位4名,专业技术岗位8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时间
2018年7月5日-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六、周日除外)。
2. 报名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601办公室。
3.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个人简介、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人事科报名。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者将报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