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4 | 文章来源: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本着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5名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中共衡阳市纪委、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中共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小学教师95名。具体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报考条件
(一)政治合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四)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六)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职称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或与大学毕业证书标注的所学专业相同相近。相同相近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七)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语文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需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报考心理健康教师需具备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九)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