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2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提高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普职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 [2011]45号)和《关于印发〈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永人社发[2014]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江永职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
PLC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电子、通信、 计算机类 | 30岁以内 |
应用电子技术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电子、通信、 计算机类 | 30岁以内 |
单片机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电子、通信、 计算机类 | 30岁以内 |
C语言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电子、通信、 计算机类 | 30岁以内 |
计算机应用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电子、通信、 计算机类 | 30岁以内 |
服装设计、 广告设计教师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艺术设计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 广告学 | 35岁以内 |
汽车运用与维修 教师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机械类 | 30岁以内 |
二、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已属于我县在职在编人员的;
6、 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江永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张1寸近期免冠照、《江永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否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每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说明:30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35岁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